一、依法执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全面贯彻国家教
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
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
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
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
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格要求,
耐心教导,
不讽刺、
挖苦、
歧视学生,
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
动、健康发展。
四、
严谨治学。
树立优良学风,
刻苦钻研业务,
不断学习新知识,
探索教育教学规律,
改进教育教学方法,
提高教育、
教学和科研水平。
五、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
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
风。
六、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
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
家长。
七、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
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八、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
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